渭南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问题,附监督举报联系方式→
为深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市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,营造安全、放心、诚信、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。
一、导游执业要合规,坚守服务底线
1. 导游须持有有效导游证件,严格按照旅行社委派开展执业活动,严禁无证人员、未经委派人员提供导游服务,广大游客请自觉拒绝此类违规服务。
2.导游执业过程中,不得出现强制购物、变相强迫消费、辱骂恐吓游客、擅自变更行程、压缩游览时间、减少游览景点、诱导消费等违规违法行为,如遇上述情况,请及时保留录音、视频、票据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,并第一时间投诉举报。
3.严禁导游私自承揽导游业务、私自收取额外费用,不得与购物店、餐饮店等经营主体串通,以“返点”“人头费”等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,所有导游服务须由旅行社统一委派、规范管理。
二、旅行社经营要规范,恪守诚信准则
1.严禁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,请勿选择以“户外俱乐部”“研学机构”“康养服务中心”“自驾游协会”等名义变相组织的旅游活动,此类活动涉嫌违规,无法保障游客合法权益,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有效维权。
2.警惕“免费游”“超低价游”“零团费”等虚假宣传,此类宣传往往以强制消费、隐形消费弥补成本,请勿轻信夸大、虚假的旅游广告,理性选择旅游产品。
3.签订旅游合同时,请确认使用国家统一示范文本,仔细核对行程安排、服务标准、收费项目、退费规则等核心内容,确保清晰明确,坚决不签订“阴阳合同”“空白合同”,签订后妥善保管合同原件。
三、消费环境要透明,保障公平交易
1.旅游景区、购物店、餐饮场所、住宿酒店、停车场等经营主体,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,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计价单位、优惠政策等信息,严禁价格欺诈、强买强卖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两套菜单、哄抬物价等违规行为,发现此类问题请及时反映。
2.注重出行安全,旅游车辆须具备合法运营资质,驾驶员须持证上岗、规范驾驶,严禁疲劳驾驶、超速、超员等违法行为,游客可主动核查车辆资质,拒绝乘坐违规车辆。
四、安全管理要到位,筑牢安全防线
1.各旅行社、旅游景区、住宿酒店等涉旅经营主体,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完善安全管理制度,规范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,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;游客如发现上述主体存在消防通道堵塞、安全设施设备无证操作、极端天气应对不力、安全警示缺失等安全隐患,可及时监督举报。
2.旅游途中如遇突发情况,旅行社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,全力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,不得拖延、推诿应急处置责任,游客可监督旅行社应急处置落实情况。
五、投诉渠道要畅通,强化监督保障
广大市民和游客如在旅游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或发现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、违规经营、安全隐患等相关问题,请及时保留好合同、票据、录音、视频等证据,通过以下监督举报渠道反映,我局将坚持快速响应、限时办理、依法查处、绝不推诿,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。
同时,提醒各涉旅经营主体、从业人员自觉开展自查自纠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,规范经营行为、提升服务质量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共同守护渭南旅游良好形象,助力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监督举报联系方式
温馨提示:为保障您的出行安全与旅游体验,建议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,签订正式旅游合同,不贪图“低价”“免费”陷阱等,共同抵制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。
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6年4月28日
来源:渭南文旅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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